為了科學合理地指導楚雄市燃氣工程建設,根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技術標準和規范,并結合楚雄市的實際,編制本規劃。
本規劃由楚雄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,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燃氣主管部門依法按本規劃進行規劃管理。
本規劃主要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(2008)、《城市規劃編制辦法》及《實施細則》、《楚雄市城市總體規劃修改(2015-2030)綱要》及楚雄市各相關專項規劃而制定,其內容和深度達到國家規定的專項規劃要求。
規劃要求和目標:1、本規劃考慮燃氣輸配系統的建設,市場定位以及和城市現有燃氣系統相銜接的要求,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發展戰略。
2、 確定燃氣市場用戶領域,燃氣的氣化范圍,預測各類用戶燃氣的用氣需求總量。
3、 結合中緬天然氣管道工程楚雄分輸站的設置及天然氣的供氣壓力,確定楚雄市燃氣輸配系統方案。
4、進行天然氣系統的規劃設計,包括城市門站的設置,高壓管道的走向,城市中壓管網主干管布置,現有燃氣設施的利用和天然氣轉換方案。
5、提出天然氣系統的投資估算,環境保護要求,系統后方設施配置規劃,經營公司組織機構設置。
6、提出楚雄市天然氣發展利用的步驟與相關措施,促進全市天然氣推廣和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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